惠阳大亚湾西区,城中村,合建见证书之乙方本人,想以見证书无效方式,退回本金33万和裝修费7万元。
最后有一貝是:
一、委托人聲明
1,基于《合作建房协议书》的约定,《合作建房协议书》记载土地、房屋涉及的文件、证件未提交见证人审阅,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人确认、保证。
2,基于前述,见证人无需对双方前述确认及在《合作建房协议书》中保证和确认,以及相关文件、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另外
乙方本人在装修未住期間多缴付了11个月50%管理费/和装修时依见证书内的缴付装修维护费1000元,(装修后一个月内甲方房东必须退还)。
但甲方以上2项均没退还乙方,以妄说欠费断了水电。
違约等…
广东省-惠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17 1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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