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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吴江区 事件:公司上司强行对我没有干过的事就行污蔑,导致我心里压力大,不敢在公司上班,对我我内心造成伤害

江苏省-苏州市 侵权维权 2025-05-17 08:45:22
用户:185*****650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人

    回复于2025-05-17 08:45:53

    公司上司的污蔑行为可能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应及时收集证据,如污蔑言论的记录等,可先尝试与上司沟通或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若情况严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人

    回复于2025-05-17 08:46:43

    上司污蔑你没干过的事致你心理受伤害、不敢上班,这可能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先和上司沟通,要求其停止污蔑、赔礼道歉。若沟通无果,收集好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公司反映。公司不处理,可申请劳动仲裁,还可去法院起诉,要求上司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人

    回复于2025-05-17 09:50:3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均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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