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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事件 5.14日晚上8:30左右 孩子5岁在广场上被别的孩子骑平衡车撞倒 造成被撞孩子左脚骨折 2.当时到海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急诊 诊断出被撞孩子骨折 不能处理 (被撞孩子监督人付款)再到杭州省儿童医院进行急诊 孩子左脚进行了简单骨头复位 打上了石膏 再次拍CT检查 急诊科医生说 目前看来没什么大问题 (撞倒孩子监督人付款) 3.目前治疗费用差不多两边家长各付了一半 现已经回家休养 4.请问这个责任划分和主要责任方是谁?

浙江省-嘉兴市 交通事故 2025-05-15 13:42:59
用户:137*****464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人

    回复于2025-05-15 13:47:46

    这事儿主要看双方孩子监护人有无尽到监护职责。撞倒人的孩子监护人若没尽到监管义务,让孩子骑车撞人致骨折,要担主要责任;被撞孩子监护人若没照看好孩子,也可能担一定责任。目前费用各付一半可先维持,后续若有新费用,可协商按责任比例分担,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划分责任和确定赔偿。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1人

    回复于2025-05-15 14:05:49

    各方都有过错,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170人

    回复于2025-05-15 14:20:13

    您好,依照您提供的描述,骑平衡车的一方应当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平衡车一般具有速度快等特点,有一点危险性,平衡车一方的家长应当尽到较大的注意义务。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人

    回复于2025-05-15 15:45:25

    你好,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人

    回复于2025-05-15 17:18:02

    在此次事件中,由于两个孩子均为 5 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能证明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结合当时场景,看双方孩子及监护人是否存在过错来确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人

    回复于2025-05-15 18:27:0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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