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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5-15 18:32:24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五)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参考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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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5-17 18:12:23
可以更改子女抚养权。虽然离婚协议写明子女归女方抚养,但实际女方未履行协议,子女一直由男方抚养照顾,这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你可先和女方协商变更抚养权,签订变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女方未履行抚养义务、你实际抚养子女等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