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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1900我主动交了1900的定金(昨天签了一年的合同并盖了手印),现在还未入住,但是我想爽约不租了,民法典上定金只需要付20%就够了,可以根据这一条要回其他部分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浙江省-宁波市 合同纠纷 2025-05-14 21:03:59
用户:199*****637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44人

    回复于2025-05-14 21:04:37

    根据《民法典》规定,你交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你可以要求房东返还超出的 1520 元,但因你爽约不租,未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380 元定金一般无法要回。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1人

    回复于2025-05-14 21:09:28

    一个月得定金没有超过20%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9人

    回复于2025-05-14 23:37:42

    是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如果你这边违约,并且约定的是定金,对方需要退回超过20%的剩余的部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人

    回复于2025-05-15 08:43:19

    可以要回部分定金。按《民法典》,定金不得超主合同标的额20%,你房租1900,定金最多380元,多交的1520元不产生定金效力。你可和房东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退还多交部分。若协商不成,可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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