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业务协作取费标准:承包方按分包方实际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业主)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百分之 92.2 向分包方收取业务协作费。(2) 结算方式:承包方收到建设单位(业主)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并扣业务协作费及其他约定费用后,按回款进度的百分比例支付给分包方相应费用。分析下这段合同的含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合同纠纷 2025-05-14 11:38:52
用户:155*****388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59人

    回复于2025-05-14 11:45:09

    这段合同明确了业务协作取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取费上,承包方按分包方实际工程量,以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92.2%向分包方收协作费。结算时,承包方收到建设单位款项,扣协作费等约定费用后,按回款进度比例给分包方费用。解决方案是双方严格按此执行,若有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依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人

    回复于2025-05-14 18:07:53

    这段合同表明,承包方依据分包方实际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 92.2% 向分包方收取业务协作费,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扣除业务协作费及其他约定费用,再按回款进度的相应比例向分包方支付费用,明确了双方在业务协作中的取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5*****38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