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领取离婚证三个月后南方与其他人生下一个孩子 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5-14 08:53:25
用户:180*****775
律师回复(10)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15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4:30

    如果离婚可以主张。具体可与我一对一沟通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14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4:42

    如果感情破裂可以离婚,离婚时可以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92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6:02

    你好,已离婚主张赔偿没有依据。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7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6:53

    这个索要不了赔偿。。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59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7:01

    若是婚内出轨,你可以查查共同财产,是否有转移的,损害赔偿一般在离婚的时候提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04人

    回复于2025-05-14 08:57:13

    一般情况下,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男方与其他人生育孩子你难以索要赔偿。因为离婚后双方各自自由,其生育行为不构成对你的法定侵权。不过,若离婚时有未分割财产或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情况,可就财产问题另行起诉。建议先收集财产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412人

    回复于2025-05-14 09:14:48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回复于2025-05-14 09:23:31

    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及司法解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充分证据(如亲子鉴定、对方自认等)。法院可能根据过错程度、对家庭伤害等酌定赔偿金额,通常为数万元以内。

  • 回复于2025-05-14 09:34:53

    离婚后发现的事实: 你领取离婚证三个月后,发现男方与其他人生育了子女。这一事实发生在离婚后,但关键在于男方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过错行为。 男方过错行为的认定: 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与他人有染,甚至可能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这一行为就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过错行为。 即便男方在离婚后才与他人正式生育子女,但如果其过错行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并且这一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那么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5-14 10:26:09

    你好!有经济损失的可要求赔偿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0*****77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