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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5-13 09:41:3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工人下班后在宿舍突发脑出血,既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岗位,且未提及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情形,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公司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若宿舍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如通风差、设施老化等),导致工人发病风险增加,公司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责任。 未提供必要医疗保障:若公司未在宿舍配备急救设备或未及时送医,导致病情延误,可能因未尽救助义务承担责任。 存在其他过错行为:如强制加班导致工人过度劳累,或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可能因过错行为与发病存在关联而担责。 公司无需担责的情形 疾病与工作无关联:若脑出血系工人自身健康原因(如高血压、血管畸形等)引发,且公司无过错行为,则无需担责。 已尽合理义务:若公司提供了安全的宿舍环境、合理的休息时间及必要的医疗保障,且无其他过错行为,则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