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有问题想咨询下,我们在嘉兴 租了套房子,当时谈的和合同上写的都 是650一个月,签的是一年的期限,但 是因为现在工作没有了,这个房子也需 要退租了 我们也是提前一个月跟房东 说了这个情况 现在房东现在以我们当限时咨询 时说要长租要便宜为由,说要按照700元一个给我们算,意思要多扣300元的 钱,这个事情是合理的吗?我仔细看了眼合同,上面有写一条是的是乙方(我们)在租赁期间不得退房,如需退房,需支付_月的房屋租金违约金,因为这个数字当时没有填写,是不是就不存在我需要付什么违约金等等,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对吗?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12 16:48:37
用户:151*****534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59人

    回复于2025-05-12 16:50:49

    房东按700元算不合理,合同约定650元就应按此执行。合同违约金处未填数字,通常视为未约定违约金,房东不能据此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过提前退租可能构成违约。建议和房东协商,说明情况,按650元结清费用,若房东坚持多扣钱,可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35人

    回复于2025-05-12 17:08:30

    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效力高于口头约定,租金应以合同约定的 650 元 / 月为准,房东多扣钱不合理。合同中未填写违约金具体数额,不代表无需支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提前退租可能需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1*****53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