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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弟弟骑电动车在巷子内,不小心碰到个小孩子,摔倒小轻伤擦破皮了。后找到了孩子家长主动处理事情说去医院检查,家长跟我弟弟带着孩子去医院路上,转头就找不到孩子与家长了。后续绕了两圈没看到人就走掉了没有继续去找 2、事后一周,孩子家长找来要求赔付420医疗费和一周误工费2000元,这个合理吗 3、再警察局调解员说,如果不接受这个赔付金额,就走法院,可能还会面临肇事逃逸。 想咨询这个是否会面临肇事逃逸,这个要求赔付不接受 是否可以只赔付医药费

广东省-广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5-09 16:50:40
用户:130*****190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23人

    回复于2025-05-09 16:52:53

    当时如果碰倒了,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可能涉嫌肇事逃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5-05-09 18:10:4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人

    回复于2025-05-09 19:35:44

    首先,这情况不算肇事逃逸,你弟弟主动提出去医院,是家长和孩子中途不见,并非逃避责任。对于赔付要求,误工费需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若家长拿不出,只赔合理医药费就行。不用怕走法院,法院会依法判。可和家长协商,表明愿赔合理医药费,若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由法院定赔偿金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42人

    回复于2025-05-10 18:23:07

    你好,并不会构成肇事逃逸,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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