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买二手车车子100000元 付40000,贷款60000,但是接待员说要在合同上写贷款63000才可以通过审核,但是实际只要还60000元,现在提前还款金融机构说我贷款的就是63000元要还63000元,然后接待员说多的3000是违约金,之前说了一年后没有任何违约金,就算有合同上写了损失金也扣了一千多了 ,但是多出来的3000我还是要还,接待员就一定要说这个就是违约金,请问这个可以告他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吗,要怎么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5-05-09 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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