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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写着夫妻两人名字,房贷在女方身上,但是房贷目前断供状态,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不要房子,应该怎么处理

山东省-青岛市 婚姻家庭 2025-05-07 21:50:26
用户:159*****963
律师回复(6)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54人

    回复于2025-05-07 21:51:22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一致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067人

    回复于2025-05-07 21:52:40

    协议离婚不行的可以诉讼离婚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21人

    回复于2025-05-07 21:52:50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建议诉讼离婚,可以让法院拍卖这套房产,拍卖的钱双方一人一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3人

    回复于2025-05-07 21:54:16

    首先得和男方协商,确定男方愿意接手房子并承担后续房贷。然后双方起草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男方,房贷由男方偿还,女方放弃产权。之后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去掉女方名字。若男方后续不还房贷,银行可能追究女方责任,所以要确保男方有还款能力和意愿。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88人

    回复于2025-05-07 22:30:34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4人

    回复于2025-05-08 10:45: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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