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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生两孩子,该怎么解决,孩子父亲在我生下第一个孩子时拿了5万现金去交房款,现在为了装修房子,我老公要我拿钱去装房,可是房子不是我两的名字,是阿婆和阿公的名字,我们就有了分集,一直冷战,说什么想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呢,我需要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他没给我什么钱给孩子生活,用了我差不多10几万。

湖南省-邵阳市 婚姻家庭 2025-05-07 01:23:21
用户:155*****900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96人

    回复于2025-05-07 01:28:40

    首先,要收集孩子父亲拿5万交房款、用了你约10几万及他少给孩子生活费的证据。对于房子装修,因产权不是你们的,可拒绝出钱。若想保护权益,可与老公协商,明确家庭开支分担和孩子抚养费用。协商不成,可考虑起诉要求老公支付孩子抚养费。生活开销支出也留好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39人

    回复于2025-05-07 01:44:32

    如果房子没有在你们名下,不属于你们的财产,如果对方父母同意,最好是签一个房屋代持协议,证明房屋是你们的,父母只是挂个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00人

    回复于2025-05-07 03:27:49

    离婚。。。。。。。。。。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05-07 07:32:33

    夫妻之间不存在给不给钱的问题,你的钱就是他的钱,孩子是共同抚养的。钱也是共同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5-07 11:37:3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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