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5-06 00:41:46
恋爱期间送 5200 元手机没明确赠予,且手机还在分期,分手时能否要回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恋爱日常赠与难要回,但大额财物可能被认定附条件赠与。手机价值较高,若能证明非单纯赠与,比如以结婚为前提,要回可能性较大。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尝试追回。
月帮助3183人
回复于2025-05-06 00:45:20
如果可以证明手机现在是对方占有,可以起诉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5-05-06 01:23:29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很难追回,因为你是谈恋爱的时候送给对方的,物品一般算是送的,即使诉讼也很难追回
月帮助830人
回复于2025-05-06 07:50:01
手机分期与否,与赠与没有关联。除非证明是借给对方的,否则按常理推定为赠与。
月帮助8452人
回复于2025-05-06 16:02:35
恋爱期间送对方 5200 元的手机,虽未明确表明赠予,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一旦交付,赠与行为完成,难以要回,且手机在分期中不影响赠与的效力。不过,若能证明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等附条件赠与,因分手结婚目的无法达成,则有可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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