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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买一套房子,是二手房,现在大红本还没有下来,是先签的协议。里面有一条是说以后如果房东反悔了,不卖这个房子了,她可以反悔,只需要给我们3%的利息,然后我们还得给他这个房子的使用费用,这条合理吗,问房东,他说是必须加的,如果没有这条,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合同了

山西省-忻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05 19:15:09
用户:186*****131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75人

    回复于2025-05-05 19:18:22

    当然不合理。就只维护了房东的利益,根本就没有维护你们的利益,要求重新拟定协议,或者根本就不要买他的房子,那如果以后房子涨价了,或者拆迁了,对方不卖了,你们不仅找拿不到房子,还要支付使用费。怎么看都是你们吃亏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51人

    回复于2025-05-05 19:24:42

    不合理,你可以把合同发过来看看,我帮你修改一下。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50人

    回复于2025-05-05 19:55:56

    没有这一条也是完整的合同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01人

    回复于2025-05-05 23:31:39

    这条约定不合理。它对买家风险极大,房东反悔成本低,买家可能钱房两失。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只保护一方利益。解决方案是和房东协商修改该条款,增加房东违约成本,比如约定较高数额违约金。若房东坚持,可考虑不签此合同,或找中介等第三方调解,争取达成公平合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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