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为2025年5月2号凌晨12点40左右,发生事件地点在保定溪河精酿。
我们喝酒的人为3人。我们坐在此酒吧室外,当时我在和朋友打电话。其中一个人突然起身拿起腰带追着我打,我是因为害怕才跑,而且我穿的厚底鞋,坐的位置旁边是一个斜坡,她得逞后就站在我们坐的位置旁边,我趁机去还手立马跑到,结果摔倒了,造成的后果是手机内外屏摔坏,边框磨损。我起身后追我的人到现在为止从未关心我。本人打过110报警电话,并未出警,也不受理此案件。
两人协商未果。
手机价值为8000左右,我本人的诉求:一是给我赔偿一个新的,我这个可以给她;二是内外屏、边框给我修好,造成的手机原本状态的预估费用和现在状态的预估费用补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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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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