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3.9,我亲人被邻居伤害至腰椎骨折,当天我们就报警,并且派出所对此事立案。立案时我们申请了伤情鉴定,几天后法医对我亲人的伤势进行鉴定。
2. 一个月后,该派出所仍没有将法医鉴定意见告知我们,并且没有提供书面说明理由;反之,其要求我们自己去更高一级的医院做骨质密度检查、复查(我母亲已经快80岁,并且事发之后卧床养伤,难以行动),且没有书面说明复查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3. 伤情鉴定结果是否应该在鉴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鉴定申请者?派出所这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安徽省-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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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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