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的强制性
加班属性: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法定节假日属于法定带薪休假日,若公司安排员工上班,需支付三倍日薪作为加班费,且不得以调休替代。
考勤规则冲突:若公司未提前书面约定“法定节假日加班需遵守特殊考勤制度”,其擅自将提前下班定性为“早退”缺乏法律依据,构成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变相规避。
处罚权的边界
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需满足:
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如不得与《劳动法》加班规定冲突)
已向员工公示或送达
“早退”认定瑕疵:若公司未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法定节假日加班期间提前下班的处罚标准”,其单方认定“早退”并罚款的行为属于无依据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