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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购买的房子,由于房价下跌,目前未还贷款本金比房子目前能出售的价格还高了20-30万左右,我是主贷人,目前有个6岁的儿子,如果离婚,如果男方不要孩子和房子,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是离婚离婚协议我能争取到最大权益是什么,还有我们领证是在湖北,人在浙江,有没有办法不回去的情况下办理离婚(孩子我是要的,房子我不要,或者需要男方做相应补偿)

浙江省-绍兴市 婚姻家庭 2025-05-03 16:04:47
用户:182*****177
律师回复(5)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9人

    回复于2025-05-03 16:13:27

    房子要看售出后具体盈亏,才能处理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415人

    回复于2025-05-03 16:32:52

    正常来说房屋是一方拿房、拿房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款,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就需要拍卖、变卖后分割。6岁的孩子需要综合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判断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的基础是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都可以,协商不成的可能需要诉讼离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84人

    回复于2025-05-03 20:21:46

    婚内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是主贷人也不影响分割。若男方不要孩子和房子,在离婚协议中你可争取让男方承担一定比例的房屋债务,同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其月收入的 20% 至 30%。此外,你还可要求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并争取将探视权的具体细节明确在协议中,保障你与孩子的情感联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407人

    回复于2025-05-04 12:16:59

    首先,若男方不要孩子和房子,你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对于房子,若你也不要,可协商让男方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在浙江居住一年以上,可在浙江法院起诉离婚,无需回湖北。若协议离婚则必须回湖北。起草离婚协议时明确孩子抚养、房产处置、补偿等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53人

    回复于2025-05-04 15:57:23

    通常是关于房子是一方拿房、拿房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款,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就需要拍卖、变卖后分割。6岁的孩子需要综合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判断抚养权归属。离婚协议的基础是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都可以,协商不成的可能需要诉讼离婚。可电话沟通你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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