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卫生间漏水并且漏水到楼下,交付标准带卫生间装修,且交房不足五年,开发商为政府的一个临时部门,我们只有物业合同,施工方以超过保修期为理由,不给维修,且政府一直隐瞒施工方的单位名称,我直接网上立案,起诉政府临时部门,但是法院以临时部门不是有效的法律主体,还建议线下立案,给驳回了,我找到了临时部门的主管部门住建局,准备起诉住建局,但是打电话给法院审核的人,他说不合适,建议我起诉物业公司,但是我没交物业费,并且物业也是只管室外的防水,应该没什么责任,我怕败诉,我现在是听法院的起诉物业公司,还是直接起诉住建局?
河南省-洛阳市
合同纠纷
2025-05-03 1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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