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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订婚了,订婚彩礼加金首饰加红包有二十三四万,我能要回来吗

山东省-济宁市 婚姻家庭 2025-05-02 11:43:12
用户:147*****022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99人

    回复于2025-05-02 11:48:33

    如果你和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给付导致你生活困难,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金首饰及部分红包。若不属于上述情形,一般无法要回全部财物,具体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99人

    回复于2025-05-02 11:53:10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 梁晶律师

    月帮助194人

    回复于2025-05-02 12:32:29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9人

    回复于2025-05-02 13:19:1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12人

    回复于2025-05-02 17:55:09

    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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