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200人
回复于2025-04-30 09:17:02
仅根据目前提供的信息,若不存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法定解除事由(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你取消卖房合同很可能属于违约行为。
回复于2025-04-30 09:32:46
合同约束力:在房产交易中,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合同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如果您在卖家承担办理产权的费用后取消卖房合同,这通常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合同解除条件:虽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条件,但这些条件必须是双方事先明确约定的,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没有合理的解除合同的理由(如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对方严重违约等),而擅自取消合同,那么您将构成违约。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5-05-05 04:50:33
首先得看合同里对这种情况有无约定。若没约定,因2021年起使用权房不能交易,这属于不可预见的政策因素,你取消合同可能不算违约。解决方案是先和卖家协商,说明政策情况,若卖家同意取消合同,退还290万房款即可;若卖家不同意,可考虑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判定是否违约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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