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5-04-29 15:43:35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也是属于侵权。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5-04-29 17:16:34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侵权。“熊家无二” 是已有的餐饮品牌,若该品牌名称或相关标识已注册为商标,未经授权使用相同名称,即使仅上外卖平台,也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该品牌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擅自使用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5-05 06:45:28
没注册商标就用“熊家无二韩式炸鸡”上外卖平台可能侵权。若该品牌已有他人注册,你使用就可能侵犯其商标权,对方可追究你法律责任。解决方案是先查询该品牌是否已被注册,若未注册,尽快申请商标;若已被注册,和商标权人协商授权使用,或更换品牌名,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