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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公婆问题、三观不合导致离婚

广东省-广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4-29 09:46:32
用户:150*****832
律师回复(5)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537人

    回复于2025-04-29 09:47:16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情况,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用户追问2025-04-29 09:48:23
    请问怎么电话?
    律师回复2025-04-29 09: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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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83人

    回复于2025-04-29 09:53:47

    先协商解决,协商成的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647人

    回复于2025-04-29 09:54:01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813人

    回复于2025-04-29 14:11:19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公婆问题、三观不合导致离婚,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21人

    回复于2025-04-29 15:15:1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律师回复2025-04-29 1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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