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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两个月,分居三个月,没有小孩,没怀孕。结婚期间主要花销是我出的,现在女方要离婚,我能起诉把彩礼要回来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婚姻家庭 2025-04-29 08:15:15
用户:181*****985
律师回复(6)
  • 张冲律师

    月帮助760人

    回复于2025-04-29 08:19:4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能否要回彩礼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登记后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您生活困难。您的情况属于“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1年2个月)且已分居”,可能部分符合条件,但需进一步举证。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633人

    回复于2025-04-29 08:28:30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20人

    回复于2025-04-29 08:48:14

    可以先跟对方谈一谈,若彩礼给付的多,可以要求退一部分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13人

    回复于2025-04-29 08:48:31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可以不退彩礼。

  • 陈华律师

    月帮助110人

    回复于2025-04-29 09:30:22

    在结婚一年两个月、分居三个月且无子女的情况下,若符合“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定条件,可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但需结合实际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及当地司法实践综合判断。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8人

    回复于2025-04-29 15:16:20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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