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是一名准毕业生,在今年3月我来到了一家公司实习,与其签署了三方协议。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决定在今年5月我想要提出离职。但是根据该公司提供的三方协议填写模板中有一个附加条款:1.本协议违约金5000元。;但是我实际签署的三方协议为我校模板,在签署过程中没有提现到违约金这个事情。我的疑问是,如果该公司以此作为要挟,不给我出具解约函我应当怎么办。目前我在该公司所拿的工资为实习期工资,工资金额还达不到5000元。身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我很困扰。期待您的答复。
吉林省-吉林市
劳动争议
2025-04-28 09:34:46
用户:188*****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