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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员培训完成后应在三个月内自行安排参加考试,三个月内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导致无法顺利取得航局无人机执照,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共计 12800 元整),由学员全责负责,并不再享受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资格,此费用培训结束后第三个月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权保留追寻法律责任的权利。合同是这样写的,但是我已经参加了考试,不过考试没有通过,但是他合同里面又没有写一定要参加补考,现在我需要赔付经济损失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合同纠纷 2025-04-28 08:23:29
用户:173*****409
律师回复(3)
  • 张冲律师

    月帮助750人

    回复于2025-04-28 08:28:04

    ​条款原文​规定赔付条件是“​三个月内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而您已按时参加考试,仅未通过。若合同未明确要求必须通过考试或参加补考,则未通过考试本身​不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466条,合同解释应结合条款文义和双方真实意思。若条款仅约束“不参加考试”而非“考试结果”,则机构无权扩大解释要求赔付。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64人

    回复于2025-04-28 08:40:52

    这是谁和你签订的?一般这种都是无效诶

    律师回复2025-04-28 08:41:05
    具体的你可以把合同一对一发给我看看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92人

    回复于2025-04-28 10:57:35

    需要看对方是不是有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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