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5-04-27 14:42:04
人事主管关于“孕妇招闲言碎语”的言论构成性别歧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可录音取证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规2 停薪留职与远距离调岗的违法性单位无权强制要求停薪留职或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30公里外属重大变更)。若您不同意,可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单位未与您协商一致即下达调岗通知,您有权拒绝。若单位以旷工解雇,属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
月帮助112人
回复于2025-04-27 22:40:07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5-05 13:48:37
公司做法不合法。调岗需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强迫。“2N+3期工资”合理,“3期”赔偿有法律依据。公司威胁、歧视孕妇更不对。停薪留职和调去30公里外上班也不合理。收到调岗通知别去新岗位,先和公司协商,保留证据。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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