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53人
回复于2025-04-27 09:57:18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助学机构)必须对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如高额违约金)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若对方未在签约前单独告知扣30%违约金的条款,您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机构承诺"代打卡"涉嫌违规(如学校禁止代打卡),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您有权要求全额退款(《民法典》第153条)。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如承诺"包过"),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要求退费。
月帮助3512人
回复于2025-04-27 09:57:29
你好,可以将合同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月帮助279人
回复于2025-04-27 09:59:51
您好,看看合同的约定,以约定为准。
月帮助368人
回复于2025-04-27 10:18:12
可以决绝,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月帮助9166人
回复于2025-05-05 14:39:45
首先,助学点未在签署合同前告知扣除百分之三十违约金条款,此条款可能不产生效力。你可先与助学点协商,指出他们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费。若协商不成,收集沟通记录、合同等证据,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主张该条款无效并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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