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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子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第一次是自愿的 第二次不是自愿 也先说清楚去找他不发生发现 已经抗拒拒绝 对方还是强迫 后续对身体造成伤害 心里也有膈应和心里伤害 可以告他要赔偿吗

四川省-成都市 其他 2025-04-26 16:47:45
用户:139*****118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人

    回复于2025-04-26 16:48:46

    这种情况,对方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女孩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物质损失,若造成精神损害,也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人

    回复于2025-05-05 16:30:32

    可以告对方。第二次对方强迫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可及时报警,让警方调查处理。身体和心理受伤害可要求赔偿,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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