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现在宅基地正在确权。我想问一下,我们哥仨一人一处宅基地。我们家老太太户口在我这里。确权得登记上。但是这个户口在我这儿登记上以后就和我属于共同享有这块宅基地。将来老人百年以后会有纠纷。我想问一下用什么方式?比如写遗嘱或者是公证?老太太放弃权益。哪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其他 2025-04-26 14:42:29
用户:139*****567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55人

    回复于2025-04-26 15:56:01

    您好,建议写遗嘱进行公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11人

    回复于2025-04-26 16:49:40

    在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的宅基地确权中,若担心老人百年后有纠纷,可让老太太立遗嘱并公证,明确其宅基地权益的处分方式,或者让老太太出具书面的放弃权益声明并公证,这两种方式都具有法律效力。不过需注意,遗嘱或声明只能处分宅基地上房屋等属于老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单独处分宅基地使用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5-05 16:50:39

    让老太太写一份书面声明放弃宅基地权益并进行公证,法律效力更强。公证能证明声明是老太太真实意思表示,减少日后纠纷风险。遗嘱一般用于处理身后财产,这里主要是当下放弃权益,所以写声明更合适。声明要写清老太太自愿放弃该宅基地相关权益,签字按手印,再去公证处公证就行。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9*****56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