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76人
回复于2025-04-26 13:39:43
你们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若房子过后的,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协商好,签个协议,一起去确权登记,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26 16:55:10
在上海,你继母是非农户口,不能单独获得宅基地确权,但她作为你父亲的配偶,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基于 “地随房走” 原则,可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为保障各自利益,若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你们可协商确定房屋继承份额,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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