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 上海市最近农村在弄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我们家是我爸爸在婚的房屋是在婚后重建的,继母的户口也在我们这里,现在我爸爸过世了,户口本上就剩我和我继母,继母是非农户口,宅基地确权她是没有的是吗,然后房屋的话我们怎么操作能保障各自利益,我们家现在没有户主,原户主是我爸爸,他过世后因为协商不一致没有变更

上海市 房产纠纷 2025-04-26 13:05:04
用户:138*****928
律师回复(2)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6人

    回复于2025-04-26 13:39:43

    你们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若房子过后的,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协商好,签个协议,一起去确权登记,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26 16:55:10

    在上海,你继母是非农户口,不能单独获得宅基地确权,但她作为你父亲的配偶,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基于 “地随房走” 原则,可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为保障各自利益,若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你们可协商确定房屋继承份额,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8*****92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