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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梁平区,我骑电动自行车,一小孩骑自行车把我撞了,当时又在下雨,天很黑。我觉得没事就走了,我也不知道撞我的人受伤了。我需要承担伤者的所有费用么

重庆市 交通事故 2025-04-26 10:08:42
用户:177*****775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961人

    回复于2025-04-26 10:09:13

    在该情况下,若您对事故发生无过错,且确实不知小孩受伤而离开,通常无需承担伤者所有费用;但如果您存在如未遵守交通规则等过错,可能需按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17人

    回复于2025-04-26 10:26:1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502人

    回复于2025-05-05 17:48:14

    这事得看具体情况。首先,当时你以为没事走了,若小孩确实受伤且你有一定责任,可能要担责。不过得确定小孩受伤和这次碰撞有直接关联。若小孩也有过错,会减轻你的责任。解决方案是先和小孩及其家长联系,了解受伤情况,能协商就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让交警定责,按责任比例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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