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垃圾手推车摆放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并未设置任何标志,导致正常减速慢行的车辆刮到车门,报了交警和民警处理,责任平分,垃圾手推车属村里分包外单位的,垃圾手推车资产本属企业单位性质,对方却以他说他是管理人个人名义来处理这事,却不以公司名义来处理事故,并开始口头承诺说按民警判责对半分,汽车刮到了3扇门却说只给300元,要就要,不要就走协商走法律程序,4.27日民警说约到万江交警大队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按民警判责平分结果解决,我应该怎么快速有效让这垃圾车单位受到该有的责任?如果真的走法律程序,是否可维权自己的工作误工费等其它合理的相关费用让对方担责。
广东省-东莞市
交通事故
2025-04-26 07: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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