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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商家,在商场的门店经营不下去了,有21万押金,目前欠租金15.6万,商场按滞纳金每日千分之四的标准收入,目前回复我剩余的5.4万基本已按滞纳金扣除,并要求我在5月4日前把商铺清水还原,国家规定lpr标准为万分之五。清水还原我店咨询过市场价在两万能处理完成,商场处理报价8万,远高于市场价。现在商场要求签双方解约协议,协议内容就有以上要求,如果我不签,他们就走单解,合同条款单解完对商家进行罚款三个月租金,没收三个月押金 需咨询问题: 1、在法律上商场有权利收入滞纳金吗? 2、在商场不退钱的情况下,如果我没有做清水还原,商场自行处理了,来起诉我,罚款三个月没收三个月,是否成立?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4-25 21:46:35
用户:158*****675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5-04-25 21:49:10

    商场收取滞纳金的权利问题: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商场在商户逾期支付租金时有权收取滞纳金,那么商场就有权利收取。但约定的滞纳金标准每日千分之四过高,超出实际损失的 30%,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商场起诉罚款及没收押金的成立问题: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商户有清水还原义务以及未履行该义务的违约责任,商场在自行处理后起诉要求罚款三个月租金、没收三个月押金可能成立。但商场应证明其实际损失,且罚款和没收押金的总额应合理,若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可能会调整。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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