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骑电动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骑在非机动车道上前面有一个行人在我前面我没看见直接创上去了之后第一时间呢报警打120到了医院以后我总体付了一千多块钱的后续的住院和检查都是他付的哦今天来交通大队调监控判责是七三分 诉求:我不想赔误工费和其他的任何费用因为我觉得应该五五分但已经判下来了我想不给然后让他起诉我

江苏省-宿迁市 交通事故 2025-04-25 17:23:24
用户:132*****424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5-04-25 17:39:1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28人

    回复于2025-04-25 19:49:36

    若对责任划分不满意,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若不履行赔偿义务,对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信用受损、被强制执行,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等后果。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15人

    回复于2025-04-25 22:08:02

    交通大队判责七三分,一般是有依据的,若你觉得不合理,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但现在判责已出,若拒绝赔偿,对方起诉,法院大概率会按判责来判。不建议让对方起诉,这可能使你承担更多费用,比如诉讼费。可和对方协商,说明你的想法,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2*****42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