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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现在住的房子准备卖了,房本是我自己的名字,离婚十几年了,但是离婚时,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时,上面写到如果卖掉这个房子,所有卖房款有前妻一半,在民政局有这个协议,我不通过她,能自己正常过户吗?

山西省-太原市 房产纠纷 2025-04-24 20:42:37
用户:152*****497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24 20:49:04

    虽然房本是您自己名字,但离婚协议约定卖房前妻有一半房款,这协议有法律效力。不通过她正常过户有风险,买家可能因这协议后续产生纠纷,且前妻若追究,您可能担责。解决方案是先和前妻协商,按协议确定她权益,比如给她应得款项,让她配合过户;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确定卖房及款项分配事宜。

    用户追问2025-04-24 20:51:39
    那就是说,我自己过不了户?
    律师回复2025-04-24 23:27:50
    可以过户的,但也要按协议,出售后的钱分一半给对方,如果不分,后期可能被前妻起诉。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73人

    回复于2025-04-24 21:14:46

    登记你一方可以出售过户,至于怎么分配在于你和对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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