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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因别人没拔电动车钥匙骑走一辆电动车,估价2183元,现已过3个月了,想问问目前检察院会怎么处理,会起诉吗

陕西省-西安市 刑事辩护 2025-04-24 14:47:23
用户:182*****121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04人

    回复于2025-04-24 14:48:58

    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的话,可以争取不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人

    回复于2025-04-24 14:52:53

    初次因他人没拔钥匙骑走电动车,价值2183元已达盗窃罪追诉标准,但情节较轻。若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检察院可能作不起诉决定。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不起诉可能性更大。建议主动联系失主赔偿损失、争取谅解,再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 张冲律师

    月帮助835人

    回复于2025-04-24 14:57:15

    电动车价值2183元已达到全国多数地区“数额较大”标准(通常1000-3000元),符合盗窃罪立案条件。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若无特殊情节,检察院一般会提起公诉。若您已退赔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能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情节轻微不起诉”规定。初犯、认罪认罚、主动投案等情节可争取酌定不起诉或缓刑建议。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476人

    回复于2025-04-24 15:13:32

    要看你这边有没有自首情节,有没有坦白,有没有取得受害者谅解,有没有认罪认罚,如果以上全部都有完成,是有可能争取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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