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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租期是三个月,未到期限不退押金,并且房东租给我的房子本身门锁是坏的,这些向房东提过 房东并没有给予回应,我自己花了钱换了一个锁,而且合同上写的租金五百,让我交六百,押金五百,并且合同上没有写押金用途,我如何把这些钱追回来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4-24 03:17:54
用户:131*****336
律师回复(4)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6人

    回复于2025-04-24 07:51:26

    若自己花钱给房子换了物品,可以跟房东协商,把钱补给你,押金一般是保障合同正常履行的,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24 10:32:36

    首先,可与房东协商,指出其未履行维修义务,自己换锁产生费用应补偿,同时要求按合同租金数额退还多收的租金及押金。若协商不成,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换锁票据等证据,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投诉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5-04-24 11:27:5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24 12:44:20

    首先,房东未处理门锁问题,你自行换锁费用可要求房东承担。其次,房东多收租金不合理,应按合同交五百。关于押金,虽合同没写用途,但未到租期不退不合法。你可先和房东协商,说明情况要求退还多收租金、换锁费用及押金;若协商不成,收集合同、换锁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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