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5年4月17日,老师没收了我的东西,这个东西对我很重要,现在老师说期末结束才还给我,但我日常好用,虽然这个东西价值不贵,但是对我意义重大,老师构成违法吗?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其他 2025-04-23 23:26:13
用户:180*****887
律师回复(3)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5-04-23 23:35:55

    你好 老师没有这个权利。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5-04-24 11:03:55

    一般情况下,老师没收学生物品并承诺期末归还,不构成违法。但如果该物品是学生日常必需,老师的行为影响到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且学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老师仍坚持不归还,可能构成对学生占有权和使用权的侵犯。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4-24 12:54:45

    老师没收东西期末才还一般不构成违法,老师出于管理目的暂时保管学生物品有一定合理性。不过你可以和老师好好沟通,跟老师说明这东西对你意义重大且日常要用,争取让老师提前归还。要是沟通不行,也能让家长出面和老师交流,讲清楚情况,让老师理解你的需求,把东西尽快还给你。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0*****88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