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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乒乓球案没人用,也没标注价格,没标注不准用,我们使用时管理人员没管理,没说话,等我们使用乒乓球案后,对方说要按小时收费,我需要付钱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4-23 22:44:07
用户:181*****191
律师回复(4)
  • 曹先乐律师

    月帮助56人

    回复于2025-04-24 00:01:16

    如果明知是营业场所是需要付费的哦,不清楚对方是否正在经营可以不必理会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0人

    回复于2025-04-24 08:03:08

    一般的营业场所那都是收费的,既然使用的是需要付款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5人

    回复于2025-04-24 08:55:12

    营业场所提供的乒乓球台,以收费为原则,以免费为例外。你在使用前没了解清楚,存在过错。应当支付使用费。但如果费用不合理可以协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人

    回复于2025-04-24 13:03:56

    从法律角度看,营业场所未标注价格和使用规则,在你们使用时管理人员也未制止说明收费,这种情况下对方事后要求按小时收费缺乏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需双方达成合意,对方未提前告知收费标准,你们没有付费义务。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说明情况拒绝付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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