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5年4月23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今天,公司的一个挂职领导(无正式聘书,只是开会给我们几个介绍了一下,我们只知道他姓“朱”。)找我跟另外一个同事分别谈话。当时我俩入职公司应聘的都是“人事助理”岗,她负责内勤,我负责外勤。这个领导今天找我们谈话,让我同事把我的活一起接过去,以后人事的所有事情都是她负责。让我做所谓的“办公室主任”的事情,他主要表达的办公室主任的事情就是让我负责把公司所有的卫生做好。特别提了公司的窗户(我们公司在六楼)内外都要擦干净,还有男厕所也要我打扫。
目前2月份的工资没发,3月社保没交。我们这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江苏省-南通市
劳动争议
2025-04-23 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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