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4-21 14:57:17
公司从深圳宝安区福永搬到中山,属于工作地点重大变更。若员工不愿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让去宝安区西乡分公司,要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及新地点对员工通勤等影响。若不合理,员工可拒绝。这种情况申请仲裁有较大赢面。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补偿,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4-21 15:02:09
你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月帮助2476人
回复于2025-04-21 15:35:50
公司搬迁的话,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4-21 16:02:10
这种情况申请仲裁有可能胜诉。公司从深圳宝安区搬到中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安排到西乡分公司,若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差异大,员工拒绝也合理,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最终结果需综合多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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