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5-04-21 12:58:3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月帮助112人
回复于2025-04-21 13:00:40
共同生活这么久了,退彩礼基本不可能了。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21 13:01:04
一般情况下,已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不用退还。你们结婚三年,虽性生活不和谐、性格不合致离婚,但彩礼已花完,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退还。至于他婚前房产婚后加你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和彩礼问题。
月帮助523人
回复于2025-04-21 13:58:58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21 20:52:38
你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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