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结婚,2018年1月离婚,有2个小孩一男一女。起初都是我男方进行抚养。2022年时女儿10岁,选择与母亲生活,当时在司法所签订了一份协议,男孩归男方抚养,女孩归女方抚养。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可以互相探望。至今年2025年,因小女孩上学叛逆不听话,母亲不让她读书要带她去打工。女孩就跑到了男方父亲家里。母亲以此为由说不在管女孩,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男方已经抚养一个男孩,也不能拒绝女孩来家里住。应该如何处理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4-21 0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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