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农村家门口是我本人的口粮地,因自己进出,被村委修上了道路,这个道路,我是否有权利,不让别人进行通行?门口道路是死胡同,是否可以拒绝南面家庭,通行这条路?

河北省-唐山市 其他 2025-04-20 00:08:57
用户:177*****202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5-04-20 00:18:31

    应当提供必要的交通 ,不能禁止他人通行。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83人

    回复于2025-04-20 00:29:15

    一般情况下,村委修路若为公共通行使用,即便在你口粮地,你也无权阻止他人正常通行。门口虽是死胡同,若南面家庭无其他合理通行路径,构成“相邻通行权”,你不能拒绝其通行。解决方案是和村委及南面家庭沟通,说明自身需求,争取合理补偿或协商出各方都能接受的通行方式,避免私自阻拦引发纠纷。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31人

    回复于2025-04-20 10:30:31

    虽然家门口的口粮地被村委修成道路,但该道路已成为公共通行道路,一般情况下你没有权利不让别人通行。即使道路是死胡同,南面家庭若基于相邻关系等合理需要通行此路,你也不能随意拒绝,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等相邻关系,保障他人的合理通行权利。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20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