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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陵水黎族自制县,租房合同写了“每拖欠房租一天,按照月租30%收取滞纳金”我因为看错了,15日应交房租结果拖到18号晚上才缴纳房租,会被收取滞纳金吗?

海南省-临高县 合同纠纷 2025-04-19 18:51:09
用户:155*****120
律师回复(4)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512人

    回复于2025-04-19 18:53:57

    你好,严格来讲属于违约,但情节较轻,建议协商处理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456人

    回复于2025-04-19 19:21:57

    您好,这个额度明显过高,法院不会支持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709人

    回复于2025-04-19 21:14:01

    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你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条款,只要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常是有效的,你逾期交租可能会被收取滞纳金。不过,约定的滞纳金比例过高,你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35人

    回复于2025-04-19 23:28:42

    合同有“每拖欠房租一天,按 30%收滞纳金”约定,从合同角度房东有权收。不过该比例过高,真产生纠纷法院可能调整。你可主动和房东说明看错时间,诚恳道歉争取理解,不收取滞纳金;若房东坚持收,可协商降低比例,解释自身并非恶意拖欠,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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