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事件发生时间是4月16日幼儿园的孩子在户外活动时在滑滑梯上楼梯时意外踩空(旁边也有老师看护,玩耍时也有进行教育引导等安全教育),不甚下巴磕伤,里面缝了2针,这期间也去慰问与问候孩子的情况,也跟家长沟通,但是家长依旧坚持他的意见,赔偿2万,我们园方也会适当慰问孩子这一块,但是无法达到家长这个要求,如果这样你们有什么建议?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5-04-19 16:09:53
用户:136*****501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19 16:14:22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若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从你描述看,园方有老师看护且进行了安全教育,已尽到一定职责,家长索赔 2 万可能缺乏依据,可建议家长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园方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19 22:55:33

    首先,幼儿园对孩子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有老师看护和安全教育,仍发生意外,有一定责任。家长索赔2万过高,园方应拿出合理赔偿方案,如承担实际医疗费用、适当营养费等。可再次和家长沟通,说明赔偿依据和标准。若沟通不成,可建议家长走法律途径,通过法院确定合理赔偿金额,这样对双方都公平。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50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