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日,我母亲在网上预定了一家美容公司的288元祛斑套餐,由本人陪同前去。进行途中,女员工为我们推荐了另外一个项目,分为三阶段,需要缴纳总额1万元左右。在我们明确表示想要考虑的情况下,女员工在我没有在场的情况下依然向我母亲进行推销。我母亲在女员工的诱导之下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了项目的第一阶段。在项目结束后的一个小时左右,我得知了这件事并立刻返回门店要求退款。但门店一直在拖延时间,今天又一次协商退款时说我们第一阶段消费了一个5000元左右的黑色素。我母亲并不知道第一阶段的价格,以为每一阶段平均是3000元。我们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我们该如何维权才能最大程度追回自己的钱财
陕西省-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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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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