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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中介公司,合同租期一年,季付押一付三,现已付了一个季度,不打算续租,押金不打算要回,合同上写直接退租要另外收取200%的违约金,请问是否合法,我直接这个季度住满走了,他如果告我我需要赔钱吗

四川省-成都市 房产纠纷 2025-04-16 23:24:05
用户:155*****148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65人

    回复于2025-04-16 23:24:39

    你好,解除即可,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183人

    回复于2025-04-16 23:29:37

    合同约定200%违约金过高,不合法。根据民法典,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你住满本季度走,房东告你,你也不用赔过高违约金,可能需赔合理损失。建议先和房东协商,说明不续租原因,争取和平解约;协商不成,可保留证据,若房东起诉积极应诉,让法院判定合理赔偿金额。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213人

    回复于2025-04-16 23:56:57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20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可以和房东协商解除合同,表明押金当做违约赔偿,如果房东还要收取高额的违约金,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申请降低违约金或者减免违约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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